转至:https://www.zcool.com.cn/article/ZNzg5OTIw.html 认识了造型的基本元素,形与形的关系、形与空间的关系,便可以根据这些元素和原理进行形象的再创造。形象的再创造是平面构成的重要基础之一,形象不但是平面构成各个主题的基础,在实际运用中,这些形象的构成方法,又是标志、符号设计构成的好方法。1、基本形在设计一组相同的形象或彼此有关联的形象,并进行组合构成时,这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形象称为基本形。基本形是构成图形的基本单位,点、线、面是构成基本形的元素,同时也可以是基本形。但是,就图形构成来说,不能仅限于一个点、一段线、一个三角形这样简单的基本形,而是需要变化多样、丰富新颖的基本形来构成图形。基本形的不同组合方式,构成不同形式的图形,如:1)基本形按照单元骨骼左右、上下进行连续的“重复构成”。2)基本形也可以不依靠骨骼,按反射、移动、回转、扩大的原理进行群化,构成具有独立性质的图形。3)也能运用多个基本形进行分割重组,构成独立图形。4)骨骼是控制画面一种框架,单元格是骨骼的最小单位,也是控制基本形的基础单位。基本形的设计主要需根据图形要求,运用点、线、面和构成原理来进行,常用的方法有两种:1)以单元格为基础的。2)有相对独立性质的。选择哪一种方法关键是基本形的构成形式,如:用于重复构成的基本形,应考虑重复特征,充分利用骨骼构成组合有一定变化的基本形。不过基本形的设计还要以简洁为主,不能过于复杂,复杂的图形显得繁琐杂乱,影响整体效果;其次,复杂的基本形因其过分突出而有独立性质的感觉,使其缺乏整体感而显得涣散;再次,设计的基本形注意不能锐角过多,过多锐角的基本形缺乏美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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